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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山学校2025年自主招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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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生范围及计划

  面向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以下简称“四区”)和高新区,招收2个班,共100人。其中1个普通自招班50人;1个美术自招班50人。单独编班。

  二、报名条件

  报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四区及高新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美术自招班的考生需有美术基础;色觉正常,无色盲色弱。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于5月9日(星期五)至5月10日(星期六)每天8:00至 22:00 登 录 青 岛 市 教 育 局 官 方 网 站,通过“招生考试”栏目中的“便民服务系统”进入“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完成自主招生报名。提交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青岛市2025年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报名信息表》。

  (二)材料提报

  青岛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标志性成果平台(以下简称“综评平台”)于3月21日(星期五)9:00至4月25日(星期五)20:00开放。四区、高新区初中学校学籍的考生,由初中学校组织,在平台开放时间内,填报综合评价信息,上传有关材料(含考生参加自招需提报的材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须在两页分别加盖初中学校公章后拍照上传)。考生通过综评平台“遴选”功能对自己近三年获得的标志性成果的各个类别进行排序。4月25日(星期五)20:00,综评平台关闭上传功能。

  4月27日(星期日)20:00前,初中学校在综评平台完成审核确认。5月6日(星期二)至5月8日(星期四)17:00,初中学校在综评平台公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考生及时联系初中学校予以核实更正。平台公示认定完成后,最终将通过公示认定的“德、智、体、美、劳”五个类别的前三项标志性成果和履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其他材料等一起形成完整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5月8日(星期四)20:00前,初中学校在综评平台完成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公示无误确认操作,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组建完成并锁定,作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档案。考生无需再准备纸质档案。

  (三)自主招生测试通知单发放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报名条件、考生提供的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自主招生测试笔试名单。

  2.5月13日(星期二)10:00-20:00, 考生登录学校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考生本人于5月15日(星期四)9:00-20:00期间登录“私立青岛海山学校官网”打印私立青岛海山学校自主招生测试通知单(以下简称“测试通知单”)。

  四、自主招生测试

  自主招生测试分为笔试与面试。考生持身份证、测试通知单,按照测试通知单上的考点和时间(5月16日8:00-9:30)参加笔试测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名单。笔试、面试均在私立青岛海山学校进行。面试的有关要求,考生于5月15日(星期四)晚登录“私立青岛海山学校官网”查询。

  (一)笔试

  1.普通自招班

  笔试物理1个科目。

  物理测试满分100分,考查初中物理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知识内容,测试时间90分钟。

  2.美术自招班不进行笔试。

  (二)面试

  1.普通自招班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数的1: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学生名单。

  分值:满分100分。

  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内容涉及综合实践活动、人文与社会等领域,重点考查学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学生需按规定的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面试成绩分为A、B、C三个等次。分别赋100、80、60分。

  2.美术自招班

  所有报考美术自招班的同学均需参加面试。

  分值:满分100分(其中美术素养考查占50分,综合能力考查占 50分)。

  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美术素养及综合能力。内容涉及素描、速写等专业知识,重点考查学生造型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学生需按规定的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

  五、资格确认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自主招生测试成绩(1.普通自招班自主招生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2.美术自招班自主招生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照普通自招班和美术自招班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获得自主招生资格学生。若自主招生测试成绩相同,普通自招班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美术自招班按照美术素养成绩高者优先获得自主招生资格;若成绩仍相同,则综合素质评价高者优先获得自主招生资格。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确定自主招生资格学生名单,并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3天。对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提交书面意见。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在接到书面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公示期结束,确定自主招生资格名单。

  六、录取程序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须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在同时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下予以录取:

  综合分数不低于“局属普高一段线”(综合分数=投档分数÷360×310+自主招生测试成绩×50%).

  被我校自主招生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批次的录取。

  七、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由学校有关处室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招生工作分工负责,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二)制度保障

  建立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评估制度和保密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结果公示。

  (三)公示形式

  学校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获得自主招生资格学生名单,公示期为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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