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十九中2024年自主招生(面向市内四区及高新区)实施方案》,我校2024年面向市内四区及高新区自主招生笔试和面试工作已经结束。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自主招生测试总成绩(位次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获得自主招生资格学生200名(名单附后),总成绩分数线为197.35分(含)。
公示时间
5月20日(星期一)至22日(星期三)。
对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提交书面意见。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在接到书面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公示期结束,确定自主招生资格名单。
温馨提示
根据《青岛十九中2024年自主招生实施方案》,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须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在同时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下予以录取: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低于“局属普高一段线”;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第一组合(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等级不低于B等级;
(三)艺术与实验操作(物理或化学、生物)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为合格等级。
被我校自主招生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批次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