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专业类别具体类别项目名称拟招生
计划数合计
体育(不含足球)球类篮球(男)0-416
排球(男)0-4
橄榄球0-6
羽毛球0-1
田径田径0-4
艺术美术美术0-59
音乐声乐0-2
舞蹈(民族舞、古典舞)0-4
足球后备人才男足(非守门员)0-1111
注:体育艺术特长生志愿代码025。足球后备人才志愿代码029。
二、报名条件
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及高新区在籍、在校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符合报考普通高中的基本条件且应具备以下相应条件。
类别项目条件
体育篮球(男)初中三年参加区级比赛(区教体局主办)取得前3名,或市级比赛(市教育局主办或参与主办)取得前8名,或有省级及以上比赛经历且获奖。
排球(男)
羽毛球
田径
橄榄球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初中三年参加过市级及以上级别橄榄球比赛且获奖。
(2)初中三年参加过区、市教体局组织的田径运动会、足球比赛、篮球比赛,且取得区级前六名。
艺术美术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初中三年参加过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美术竞赛获得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2)美术考级(仅限考级专业为素描或速写)获八级及以上等级。
声乐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初中三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各类声乐、舞蹈比赛中,获得团体或个人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
(2)参加社会艺术考级获得相应专业证书,声乐八级及以上等级,舞蹈十级及以上等级。
舞蹈
足球后备人才足球(男)初中三年参加区级比赛(区教体局主办)取得前3名,或有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市教育局、省教育厅等主办或参与主办)经历的,其中参加市长杯比赛须有冠军组(甲组)比赛经历或在精英组(乙组)取得前4名。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体育类考生提供获奖证书或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艺术类考生提供获奖证书或考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足球后备人才考生提供获奖证书、对应的秩序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首页、分组页、报名表页、成绩册页或者成绩公示,加盖学校公章)。
(2)两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3)学生山东省学籍号。
(4)参加体育特长生、足球后备人才测试的考生须提供学生平安保险证明。
2.报名地点:青岛二中分校(市南区江西路70号)
3.报名咨询电话:85785179
四、专业测试
(一)体育类
项目测试内容
篮球专项素质;综合技术;实战能力
排球
橄榄球25米Z字跑;30米跑;传准;接踢球
羽毛球实战能力
田径主项测试(其中全能主项测试项目为跳高或110米栏);
身体素质测试:100米(100米主项测试200米)、立定跳远、前抛实心球
(二)艺术类
项目测试内容备注
美术测试一:素描(照片,2小时)1.两项均测。
2.工具自备,学校提供8K考试用纸。
测试二:速写(照片,1小时)
声乐演唱一首自选歌曲(美声或民族)1.时间5分钟以内。
2.自带伴奏,准备只有一首考试作品的U盘(mp3格式),标明曲目名称,前奏简短,时间剪切到5分钟以内。
舞蹈表演民族舞或古典舞作品一个,自选两项舞蹈基本功展示。
(三)足球后备人才
项目测试内容
足球颠球;定位球踢准;5*25m折返跑;运球绕杆射门;比赛。
五、资格认定与录取
(一)体育类
1.资格认定:学校根据学生专业成绩分项目,最高按照特长生招生专业计划上限1:1.5比例,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录取:报考我校的体育特长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应达到本年度局属普高一段线75%及以上,分项目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给予破格录取资格,破格录取资格名单与特长生拟录取名单一同公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应达到本年度局属普高一段线40%及以上。
(二)艺术类
1.资格认定:学校根据学生专业成绩分项目,最高按照特长生招生专业计划上限1:1.5比例,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录取:报考我校的艺术特长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应达到本年度局属普高一段线85%及以上,分项目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三)足球后备人才类
1.资格认定:足球后备人才资格根据专业成绩,按照招生专业计划上限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录取:报考我校的足球后备人才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达到本年度局属普高一段线75%及以上,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给予破格录取资格,破格录取资格名单与特长生拟录取名单一同公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应达到本年度局属普高一段线40%及以上。
六、时间安排
时间工作内容备注
5月5日
8:00—12:00 13:30--17:00现场报名
5月12日8:00开始艺术类现场测试考生提前半小时到达考点。
田径、橄榄球、篮球、羽毛球现场测试
5月12日13:30开始排球、足球后备人才现场测试
5月14—16日公示、上报
七、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委员由学校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二)制度保障
建立并完善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和保密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结果公示。
(三)监督机制
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及初中学校的申诉,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